【一一】(3)治世的权变 爱曰:“圣人作经,只是要去人欲、存天理,如五伯以下事,圣人不欲详以示人,则诚然矣;至如尧、舜以前事,如何略不少见?” 先生曰:“羲、黄之世,其事阔疏,传之者鲜矣。此亦可以想见其时全是淳庞朴素,略无文采的气象,此便是太古之治,非后世可及。” 爱曰:“如三坟之类,亦有传者,孔子何以删之?” 先生曰:“纵有传者,亦于世变渐非所宜。风气益开,文采日胜,至于周末,虽欲变以夏、商之俗,已不可挽,况唐、虞乎!又况羲、黄之世乎!然其治不同,其道则一。孔子于尧、舜则祖述之;于文、武则宪章之。文、武之法,即是尧、舜之道,但因时致治,其设施政令,已自不同,即夏、商事业施之于周,已有不合。故『周公思兼三王,其有不合,仰而思之,夜以继日。』况太古之治,岂复能行。斯固圣人之所可略也。”又曰:“专事无为,不能如三王之因时致治,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,即是佛、老的学术。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,而以功利之心行之,即是伯者以下事业。后世儒者许多讲来讲去,只是讲得个伯术。”#国学文化 #国风古韵 #文学 #阳明心学
作者:衣****客
音乐:@衣****客创作的原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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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年9月27日 18:31